立案后撤案需要公告被害人吗
立案后撤案,公安机关确实需要公告被害人。当公安机关经过审察,觉得案件没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依据有关规定,这一决定应当在3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与案件移送机关。
2、撤案后怎么样告知有关职员
找法网提醒,撤案后,公安机关会通过正式的途径和程序告知有关职员。
1.除去上述提到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外,还包含原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移送机关。
2.告知的内容主要包含撤销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与后续可能涉及的程序或事情。
这一告知过程旨在确保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职员都能准时知道案件的最新进展,以便做出相应的应付或筹备。
撤案公告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撤案公告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1.其中,《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审察,并依据审察结果决定是不是立案。
2.若觉得没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是什么原因公告控告人。
3.具体的撤案公告程序和需要,还可能涉及到公安机关内部的有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这类都需要在具体操作中予以严格遵守和实行。